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管控好工程质量关键节点和施工安全较大危险源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作用,以及质量安全应急保障中的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建立“宜宾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家库”,请各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专业范围

专家库专家原则上在宜宾市辖区范围内由科研、设计、地勘、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咨询、建筑起重机械、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单位内进行遴选。

二、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

(二)熟悉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扎实的理论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房屋建筑、机电设备

安装、市政桥梁和隧道、钢结构网架与建筑幕墙、地基基础与岩土、建筑起重机械(大专或中级职称及其以上)、装饰装修、园林绿化、拆除爆破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技术方面有特殊专长,并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善于表达、有担当并经所在单位推荐;

(五)身体健康,年龄宜为65周岁以下。

三、推荐程序

“宜宾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家库”管理由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由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负责。采取单位推荐的办法,各单位对符合专家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推荐申报,申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写《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表格填写完整后,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红底两寸证件照、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推荐单位鲜章。

(二)被推荐人将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以及资料原件报市质安站“宜宾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家库”管理办公室,现场审核资料无误后将原件退回被推荐人,收取推荐资料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电子档)。

(三)按照《宜宾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2),审核结果将在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告。

 

、申报时间

          202041日至2020430日。超出征集期限的申报材料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联系人:刘红艳

   联系电话:0831—2338807、13388387717  电子邮箱:348022782@qq.com

   地   址:宜宾市蜀南大道中段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