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数信〔2021〕22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数字经济产业)、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委《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1〕270号)要求,做好我省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推荐工作,促进四川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培育信息消费增长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本地区各申报主体登录www.ihci.com.cn,进行线上注册及申报内容填写。往年已入选的试点示范主体不再申报同类别试点示范。
二、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评审和推荐工作,推荐的基地不超过3个。请于11月23日前将本地区三部门出具的试点示范推荐意见函及申报材料一份和电子材料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三、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
联 系 人:王 维 028-86262972
金文彬 028-86260279
电子邮箱:313194388@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