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市建〔2019〕36号


各市(州)、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经商财政厅,现将推荐2019年度农商互联暨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推荐范围

  符合《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农商互联暨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通知》(川商市建〔2019〕30号)推荐要求的2018年已完工项目,并提供第三方机构对已完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审计报告等,保证项目投资及建设已全部完成。

  二、报送材料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上报补充推荐文件(含附件)并加盖鲜章。补充推荐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上报所推荐项目(含扩权县项目和2019年5月13日前已推荐项目)的承诺函(参考格式见附件1)。

  (二)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推荐项目的《推荐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项目总投资汇总表》(附件3)。

  (三)推荐的2018年已完工项目,须提供第三方机构对已完工项目出具的验收报告或验收审计报告等。

  三、报送要求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并通知、审核、汇总扩权县项目。推荐文件及汇总表于2019年6月17日18:00前送达商务厅市建处,逾期未送达视为放弃。

  附件:1.承诺函(示例)
     2.推荐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3.推荐项目总投资汇总表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6月12日

  (联系人:陈雯洁;联系电话:028-8322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