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经科局,三江新区发展政策研究局,市直有关部门,在宜高等院校,市属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宜宾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宜人才领〔20191)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宜宾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宜宾创新领军人才、宜宾创业领军人才、宜宾科技菁英组织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开展2021年度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宜宾创新领军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拥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市工业“5+1和农业5+2”产业。

4.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成果转化前景良好,或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5.全职在宜宾工作1年以上。

(二)ﻪ宜宾创业领军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作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创业项目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市工业“5+1和农业5+2”产业。

5.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6.创办的企业在宜宾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以近5年内(5)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三)ﻪ宜宾科技菁英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市工业“5+1和农业5+2”产业。

5.在所从事的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6.全职在宜宾工作1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宜宾英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1,由申报人填写)

(二)2021年宜宾英才计划信息汇总表》(由推荐单位汇总并加盖印章)

(三)附件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

2.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证书、著作权等)、科技进步奖励证书、国内外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3.荣誉证书、社会组织、机构任职材料复印件;

4.企业工商注册有效证明、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仅限宜宾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提供);

5.公示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证明材料;

7.其它必要支撑材料。

三、申报推荐事项

(一)组织申报。请各组织推荐单位和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宜宾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和申请条件组织申报工作,指导申报人填写《宜宾英才计划申报书》,所推荐人选须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上报主管部门,由()经科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本县()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二)申报推荐范围。()经科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或行业归口的原则负责本县()、本行业的申报推荐工作,三江新区政策和发展研究局负责三江新区的申报推荐工作,在宜高校、产研院负责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

(三)推荐人数要求。各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宜宾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1宜宾创业领军人才不超过1、宜宾科技菁英不超过2名,推荐超过规定数目不予受理,推荐部门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进行审核。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书封面、封底统一采用白色A4亚光纸胶装,封面要有推荐单位(工作单位)盖章,装订时删除填写说明。

2.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在“其他个人信息”栏,填写申报人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务必准确无误。

3.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将装订成册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六份及汇总表一份,于20211116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406办公室外国专家和国际合作科,同时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767496844@qq.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世敏ﻪ曹;联系电话:0831-8226207

附件:1.宜宾市英才计划申报书

2.2020年宜宾英才信息汇总表

3.宜宾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宾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才领〔20191号)

4.关于开展2021年度宜宾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01028